1)第十四章 触逆鳞_打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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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春花秋月,飞鸟走兽,云厚成雨,雾积化露,世界上的万事万物,都有着各自固定而永恒的规律。

  除了人。

  这个世界,再也没有任何一样东西比人类更复杂,更难懂。

  昨天晚上,大脑壳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,当他们本是占据上风的时候,他却转头逃走;今天,同样也不知道他源自何种心理,在我们毫无预兆的情况之下,他却展开了连番的报复与挑衅。

  第一个遭殃的是地儿。

  在我们兄弟中,我、险儿、武昇的长相应该都可以说还过得去;小二爷则是单薄中有股文气在;袁伟呢,长相粗豪,谈不上帅,却也一看就不是省油的货色,有种坏坏的痞味。

  只有地儿,地儿打小就少年老成,面带苦相,一副憨厚老实的样子,自始至今,他也确实是我们里面最为单纯,最不可能主动惹是生非的人。

  而且,地儿还有一个与普通流子们格外不同的特点。

  他爱好文艺。

  不知道各位还记不记得,九十年代中晚期,还没有笔记本电脑,也没有CD和MP3的时候,听歌一般都是用那种夹着一张歌词的卡式磁带。

  当时一盘磁带大概是十到十五元,偶尔买一次可以,长期买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,并不是每个年轻人都能够消费的起。

  买不起磁带,就没有歌词。于是,很多人在听歌的时候,往往都喜欢买一个硬皮的记事本,封面通常都是极为浪漫的风景漫画和某个喜欢的明星,借来别人卡带之后,再亲手一笔一划把自己喜欢的所有歌词抄在里面。

  按理说,这一般都是初中高中里面那些正值春心萌动的少女们才会去做的事。但少年老成的地哥居然也有这么一本,而且至今都还没有扔掉,依旧摆放在他书房内那张梨木书桌的抽屉里面。

  当年,曾经我亲眼见过他拿着本子把隔壁几个邻居的小孩叫在一起,教他们唱歌;现在,我也亲眼见过他用这个本子教他侄儿唱歌。

  地儿,就是这么一个心如玻璃,剔透通明的文艺铁汉子。

  无论怎么说,热爱文艺都不能算作是件坏事,只可惜,地儿是一个江湖人。跻身江湖内,就是薄命人。在江湖人的身上,无论何事都可以变成麻烦。

  我们高一的教室在三楼,大脑壳就读的补习班在一楼最西头的那个教室,补习班的旁边则是一片非常茂密的榕园。

  第二节课课间操,地儿不想去,一个人拿着他的那本少男之心去了榕园里面练歌。

  他去的时候,榕园里没有一个人。地儿找了一个角落,安静的打开了他的那个笔记本。

  当时的天上万里晴空,云儿也许都随着那微微的清风远去了天边,太阳的光芒从楼旁一颗枝繁叶茂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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