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十四章 刀匕难封_打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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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简杰伤的很重。

  重的意思并不是非要命悬一线,或者留下残疾。

  他没有危及到生命,医生也告诉我基本上应该不会致残。但他同样伤得很重,相当重。如果各位不明白这种重的意思。

  那么举一个很浅显的比喻:

  北方我不了解,但是各位南方的朋友,大体都应该吃过一道家常菜筒子骨炖萝卜。各位想必也知道,在做这道菜的时候,需要先在砧板上将那些过大过长的猪筒子骨剁断。

  那么,各位如果亲自剁过的话,一定都有过一种体验:骨头太硬,而你刀法不准,在剁同一个地方的时候,总是会有些许的偏差。于是,几刀过后,就会看见那些刀痕大体上在一个位置,却像人形般,有段距离重合,有段距离分开,剁出来的伤口也是犬牙交错,参差不齐。

  简杰身上的伤口就是这样,而且不止一处。

  他背上一道大伤口靠近尾端的地方,甚至可以看见往两边裂开的血痕里面,还有一片薄薄的肉片被左边一刀、右边一刀劈开,独孤零零地立于伤口之中,肉片上面的皮肤与完好处没有两样,但是两侧却都是渗着血液与不知名透明液体的粉红嫩肉,白色骨头。

  打从看见伤口的第一眼,我就知道那帮人用的绝对不是普通砍刀。

  只能是用杀猪刀或者开山刀连续下重手,才能造成那样的伤口。

  普通砍刀可以说是只能用来吓人,杀猪刀和开山刀则是实打实的办人。

  有人带着这样的家伙来到我的场子里面,砍了我的兄弟。如果我还认为那是偶然事件,那我就绝对不能算做是一个傻瓜。

  而是傻逼。

  当然,有些时候,我确实傻逼。可论到打流,今时今日,我胡钦完全有自信说,如果我是傻逼,那么剩下不是傻逼的人也就没有几个。

  所以,下手的人是谁,基本上不用想就知道了。

  当天,就在医院,我用自己的手段与人脉确凿无误的证实了这点。

  和尚。

  所有的兄弟手下都表现出了极度的愤怒,我没有。

  因为,已经不用再愤怒了。这样的事情,在江湖的生存游戏里,在我的做事法则中,只有一个解决办法。

  这个办法不是愤怒,过于激越的情绪会让人莽撞,莽撞行事就一定会出错,出错的结果只能是亲者痛仇者快。

  只有冷静,彻底的冷静,才能达成那唯一的解决方法血债血偿,加倍还之!

  只不过,正因为我不是傻逼,我足够冷静,所以也让我想到了一些其他人并没有想到的事,而这些事情让我感到了极度的震惊与焦虑。

  夜总会的场子与搬坨子不同,搬坨子是我个人的生意,而夜总会是我和廖光惠一起所开。

  不管和尚在搬坨子的事情上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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