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一章 苟且_打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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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江湖上一直有传闻说废了罗佬的人就是我,但是罗佬和他老婆两个人却从来闭口不谈,对于和我有关的一切,他们夫妻二人向来都是避之唯恐不及。

  每一次回九镇,遇到英子,我都能从她充满怨恨的眼神深处,看出几缕挥之不去的恐惧。

  自从当年办了人贩子李建国之后,至今为止,他依旧未敢踏上过九镇的土地半步。

  五癫子依然终日喝酒,大醉之后还是口无遮拦,经常在背后对我破口大骂,可只要有我的地方,他都会转身就走,绝不出现在我的面前。

  对于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人来说,我胡钦是一个心狠手辣的恶魔,一只沾惹不得的厉鬼,一滩臭不可闻的狗屎,一位头顶灌脓脚上长疮的王八蛋。

  毫无疑问,我确实就是这样的货色,我所活过的每天,所做下的每一件事,都在提醒着自己这一点,不过,我早已无法回头。

  可只有我自己清楚,其实,在灵魂最深处,任何人都看不见的地方,我的心,是软的,就像是一颗掉在了玻璃渣里面的蚌肉,鲜血淋漓伤痕累累,却依旧柔软。

  很多年间,我都以为自己最喜欢的是苏轼辛弃疾。当然,我也的确曾经因为竹杖芒鞋轻胜马,谁怕?一蓑烟雨任平生了却君王天下事,赢得生前身后名等等这样的豪情而热血沸腾。

  但直到现在这些年,我才渐渐明白,原来自己最喜欢的是柳永。

  只有他此去经年,应是良辰好景虚设。便纵有千种风情,更与何人诉、归云一去无踪迹,何处是前期这样的句子才能真正打动我。

  我很孤独,真的很孤独,已经孤独了很久很久。

  近些年来,身边迎来送往的人越来越多,这种孤独的感觉却越来越浓烈。

  尤其是在黄昏。

  我爱黄昏,爱黄昏的落日和暮云,爱黄昏的归人和昏鸦。

  因为,我总觉得自己每天都活在末日来临之前,比起清晨来说,黄昏才更像是我所感知的这个世界。

  只不过,这一切,除了我自己之外,这个世界上,却再也没有任何人知道。

  这本就是一个充满了偏见和定论的世界。

  卑微的农民,低贱的保安,淫荡的妓女,不可一世的暴发户,脑满肠肥的当权者,善良的母亲,灭绝人性的罪犯

  在世人的眼中,每一个身份,都有它独特而固定的定义。

  江湖大哥,则代表着心狠手辣,残忍无情。

  当这些定义经过人们的口口相传,已经变成了恶毒而狭隘的规则之后,就没有人可以挑战这些定义。

  如果一个保安、一个妓女,在面对着有钱有势的顾客时,居然敢表现出他们的高贵和圣洁,那他们得到的就一定是羞辱和耻笑。

  江湖人也是一样。

  在我所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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