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四十二章 爆炸(四)_打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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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清酒红人面,财帛乱人心。

  这句话很对。

  但反过来说,更对。

  财帛红人面,清酒乱人心。

  酒确实是个很奇妙的东西。

  它可以让陌生人瞬间变得无话不谈,也可以让亲密无间的人转眼翻脸;它可以让沉稳者轻狂,让轻狂者懦弱,让害羞的人变得肆无忌惮,让高傲自负的人痛哭乞怜。

  在中国,酒有很多好处,很多用处,却也有一个最大最危险的坏处。

  它能够让每一个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之下,做出后悔终生的错事。

  毫无疑问,麦子性格是有些操蛋,也的确是个喜欢到处惹事生非的二愣子。

  但他并不是个傻子!

  出来混的人,愣可以,绝不会真傻。不疯不癫,没人当你是神仙,这句话能够在江湖人的嘴里广泛流传,不是没有道理的。

  所谓的愣,所谓的疯癫,那也是看人下菜,都只是出来行走江湖的一个伪装而已。

  真楞真疯真癫的,像鸭子、胡特勒、康龙虎,宋家跃,刀疤成,这帮家伙无一例外,挖开长了几茬野草的坟,骨子都能拿出来敲响鼓了。

  江湖上,随便打眼望去,貌似愣了一辈子,疯癫几十年,却偏偏从来没有闹出不能收场的大事的人,实在是多了去了。

  下到五癫子,上至皮财鱼,随便一说,就能举出无数个鲜活的例子。虽然大家打法有高下,格局分大小,但无非也都是装疯卖傻人前当神仙的一个套路。

  麦子也不例外。

  假如那一天,麦子是清醒的,我敢肯定,他一定不会这样做。

  因为,这样做,实在是没有任何好处。

  闹出事来了,最后影响的不还是我和老鼠两个人吗?

  如今老鼠和义色已经明确翻脸,就等着分生死的时候了,再惹上我们兄弟,老鼠抗得住吗?覆巢之下焉有全卵,老鼠如果真倒了,他麦子身为嫡系,又是什么下场?又能有什么下场?

  麦子要真蠢到这个地步了,连这点事都想不明白,他又怎么可能会混到现在这个地位,怎么能够全盘接手刀疤成留下的一切,手下人又怎么会服他。

  再说,当年麦子刚出道的时候,我胡钦给他的教训还不够吗?真不够的话,这几年他在周波他们的面前,就不会那么老实了。就不会差不多惹遍了全九镇,也从没和我胡钦的人有过任何冲突了。

  也许,麦子心里确实对我有些不舒服。

  每一个有资格当老大的人,都会对另外一个老大不舒服,这是人性,也是常理。

  但人必须要面对现实。

  现实就是,我胡钦和他麦子之间的段位实在是相差太大了。

  不是我胡钦吹牛,老子哪怕是岔开裤裆拔根屌毛,也要比他麦子的腰粗啊。跟我玩,他玩得起的吗?

  当然玩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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