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二百七十四章 硝烟再起(6)_武装回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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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哈哈哈哈,说得好,说得好。【】打赏黄金百两。”宋献策的这番话可谓是说到了李自成的心里头,高兴之下,李自成自然是不吝啬金银财宝了。

  “谢过闯王”宋献策大喜道。不管怎么说,其他都是假的,银子才是最要紧的。管他最后谁坐江山呢?有了银子就万事不愁了。

  “呵呵,不用谢,军师之功当受此赏!”李自成心情高兴之下,大声说道。

  “呵呵,其实说道闯王有帝王之相,倒是不错的。”一直稳坐军帐的牛金星忽然开口了。因为他知道,这种时候不能让宋献策独美于专前,而是要也有所表现。不然的话,他在闯王心目的地位就要降低。

  说着牛金星笑着对李自成道:“既然今天众兄弟都是难得聚在一起,闯王何必把前几日做的那首诗念出来给大伙听听呢?”

  “这个,不必了不过是随性之作罢了。”李自成假意托道。不过他心里却是很感激牛金星的,因为他知道,只要等会抛出这首诗后,恐怕众兄弟他的眼光就要更加敬畏了。

  而所谓的随性之作,其实只是李自成某日晚睡觉时,豪情大发之下的做的一首诗,可只是十窍通了九窍,一窍不通。不过说是一窍不通倒也有几分可取之处,那就是气势很大。

  想想也是,手下都是拥兵几十万,战将百员。气魄能小的了吗!事情也巧,恰巧被有事前来请示的牛金星听到,牛金星敏锐地发现了其的价值,就以这首诗为骨架,对某些不太通顺的地方加以修饰,在苦思冥想,掉了n根头发之后,一首大气蓬勃的诗终于出现了。

  当然,牛金星是不敢居功的,于是,这首诗就冠之以李自成的名义,新鲜出炉了,只等适当的时机向‘市场’。而如今,就是到了这个适当的时机。

  “哦,什么,闯王还会作诗?快说来听听?”刘芳亮惊奇地道。

  “大哥还会作诗?快快念来听听”刘宗敏也是大声鼓噪道。

  只有宋献策把脸转了过去,心不屑的想到,呸,什么闯王作诗,不过是牛金星这个阿谀奉承的家伙的手笔罢了。哼,只会捧闯王的臭脚!其实宋献策倒是忘了,刚才他也是这般做过呢!

  “好好好,既然众兄弟兴致这么高,那么就献丑了。”李自成脸不红心不跳的道。对于把这首诗冠他的大名毫羞涩之感,也是,他是做大事的人,怎么会拘泥于这些小节!

  “咳咳咳”李自成先清了清嗓子,然后在四下了一遍,发现众人此刻都是在聚精会神的等着他的大作。于是李自成昂首挺胸,酝酿了一番情绪之后,开始大声吟诵道:“天作罗帐地为毯,日月星辰伴我眠。通宵不敢长伸腿,恐将江山一脚穿。”

  不得不说,这首诗的气魄确实宏大,称得是胸藏宇内吞吐日月。确实像是一代帝王所作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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