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二十七节 头领的特权_宿主被guan满的日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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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事情都由他一个人说了算。

  ……

  清晨,天浩与天狂早早离开了寨子。

  孚松是个急性子,想要得到姓氏的他连一秒钟都等不及。连夜做好了申报文书,催促着天浩上路。

  在雪地上行走很费力,一天下来其实走不了多远。两兄弟对此早有心理准备,皮囊里装满了冻肉,足够来回消耗。

  按照北方蛮族的习惯,一族的首领可以称王。比如牛族首领就自称“牛王”。往下,隶属于牛族的各个部族首领为族长。雷牛族长所在的雷角城距离磐石寨有着大约十天脚程,其中需要经过好几个小型村寨,以及规模较大的赤蹄城。

  这样的天气几乎不可能在野外露宿。无论天色再晚,天浩与天狂都要打起精神走到下一个村寨求宿。费用很简单,直接用冻肉冲抵。

  蛮族也有货币,金、银、铜三种,相互之间的价值等量顺序为一百倍。其中金币价值最高,在市面上也颇为罕见,普通民众常用的多为银币和铜币。

  离开寨子的时候,老祭司塞给天浩一个兽皮缝制的小钱袋子。里面有一枚银币,三十多枚铜币。平时住在寨子里,没有花钱的地方,出来就不一样了,身上得带盘缠。

  连续几天在不同村寨求宿,当地村民全都拒收金属货币。在他们看来,硬邦邦的冻肉比亮晶晶的金属圆片可信度更高。

  赤蹄城有着高大的城墙,城门口有全副武装的士兵守卫。不需要证件,高大健壮的体格与黄色皮肤就是通行标志。两兄弟走进宽阔巨大的城门,不约而同被城市内部景观感到震撼。

  换在文明时代,赤蹄城只是一个规模不大的县,人口数量在五万左右。这里的建筑有木制和砖制两种。这表明北方蛮族其实不像天浩所想的那么落后,只是磐石寨地处偏远,与其它蛮族城寨接触不多,很多事情都觉得陌生。

  找了家旅店住下。天浩看着房间里那两张用砖块垒成的床,不由得有些好笑。房间布置类似于文明时代的“标准间”,床上铺着兽皮,估计是烧着地炕,暖融融的很舒服。

  这里可以使用货币,而且价值很坚挺:在这样的房间里住上一个晚上,需要付出的不过是两个铜板罢了。

  旅店老板是个身材丰腴的中年女子。皮肤很白,透过厚厚的皮袍敞口,可以看到她穿在里面的红色衬衫。款式与文明时代区别不大,只是无法伸手触摸,天浩无法判断质地究竟是麻还是棉。

  她很会做生意,旅店隔壁是饭馆。两兄弟走了一天,实在是饿了。天浩要了两大碗炖肉,还有十几张烙饼。入口的时候,他尝出了熟悉的猪肉味。肉炖得很烂,肥瘦相间,筷子从碗底拨拉出少许大蒜,酱料估计还是用黄豆制成。撒上红艳艳的干辣椒,饼子掰成小块沾着肉汁塞进嘴里,连续吃了很多天烤肉和肉汤的天浩终于觉得心里一松,觉得这个世界没有自己最初想象的那么恐怖。

  烙饼是粗面制成,有大量麸皮。吞咽下去的时候有些刺喉,就着热水和汤就好得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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