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二六四章 阵曰玄襄_三国第一强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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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二百五十步的距离可以使得强弓失去威力,可对训练有素的轻骑兵来说,越过这样的距离,也就是眨几下眼的工夫。

  轻骑踏起的烟尘条条而起,在离开本阵后,迅速分成数股,或直冲,或横移,或斜向前进,像是大河分流一般,就那么自然而然的分了兵。

  每百人为一队,每队走的都是不同的轨迹,纵横交错,比江南水乡的河道还要复杂,然而,三千轻骑却丝毫不乱,就那么一化三十,踏阵而前,互相之间完全没有干扰。

  “这,这简直神乎其技啊!原来以为王鹏举那厮的骑兵,就已经是天下至锐了,能在冲阵过程中变阵,而且还丝毫不乱,现在,看了这白马义从……啧啧,这种骑兵,真不知道公孙瓒是怎么练出来的。”文丑喃喃低语,满脸震骇。

  闻名不如见面,白马义从的精锐,给他带来的震撼是极为巨大的。这几天,当日被王羽击溃的冀州骑兵,陆陆续续的归队了不少。这些溃兵士气太低,打仗排不上用场,但他们带回来的情报还是很有用的。

  文丑原本以为,泰山精骑已经很了不起了,白马义从再强,也顶多和泰山兵差不多。结果今天一看,强中自有强中手,曾被他视为天下至锐的泰山轻骑,比白马义从差了不止一半。

  “子众为何涨他人志气,灭自己威风?”一个粗豪的声音在文丑耳边响起,不用回头去看,他也知道说话的是老搭档颜良。

  “公孙瓒这些兵。前身就是幽州边军,都是在马上练了十几年的。骑术强些,有啥稀奇?”颜良中气十足的大嗓门很有特。瓮声瓮气的好像敲鼓似的:“再能折腾也没用,他这伎俩,都在军师预料之中了,早晚就要化成齑粉,到时候,看公孙瓒还拿什么嚣张””。”

  “我不是灭自家威风,就是惊叹一下。”文丑挠挠头,讪讪道:“咱们的骑兵,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练到这个水准。”

  冀州的军队也是临时集结起来的。骑兵不多,不算被王羽打掉的那两千骑,总共有五千轻骑,一千重骑。

  那支重骑兵是韩馥作为压箱底的王牌,精心打造出来的,其主将是河间名将张颌。袁绍捡了这个便宜后,重新命名了这支部队,称之为:大戟士。另外的五千轻骑,则以颜良为主将。文丑为副将,一同统领。

  从规模上来说,冀州骑兵不比幽州军差多少。沮授调兵遣将之时,颜、文二将不止一次因为不服气。嚷嚷着要来一场正面对决。

  结果现在一看,这差距不是一般的大。真要用骑兵对战的话,张颌的大戟士也许还能靠着皮厚。多顶上那么一会儿,轻骑兵撞上去。两个也打不赢一个啊!

  文丑与其说是在赞叹,还不如说是羡慕。为将者,谁不想率领一支如臂使指的精锐啊?

  “切,那还不容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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