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三章 蛤蟆爬脚背_打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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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我开始写这本书之后,不管是在读者群也好,在帖子里面也好,在网络上的私聊也好。

  有很多的书迷网友们都曾经问过我一个问题,也许表达方式不同,但是内容基本一致:胡钦,你觉得你们是黑社会吗?我觉得你们不是,你们就是几个乡下的小混混,真正的黑社会都是当过兵的,一个就要挑你们六个。你们就会打打架,别人学的那可是杀人的功夫。

  起初我并不以为意,经人反复这样说得多了之后,犹自有些年轻气盛,心底不太服气的我就专门去论证了一下,看看这样荒谬的的论点究竟是从哪里得来。结果,我找到了一些黑帮电影和在我之前发表的许多关于黑道的文章。

  然后,我服气了,真的服气了。

  比起那些书里的大哥来,我们真的只能算是乡下的小混混,而且我们也确实是乡下的小混混,形势迫人,不得不服。

  我只是有两点觉得很奇怪:

  第一,什么时候开始,曾经无比光荣的军人居然成为了下三滥黑社会的代名词?而且沦落到这种地步了,居然都还有人以佩服他们为荣,甚至达到了写黑社会,主角不是军人就不算会打架,不算真正黑的地步。

  这是到底是他们的光荣还是他们的悲哀?我想不通。

  第二,看那些书的人,怎么会兴致勃勃跑来看我的书。他们,真的看得懂吗?

  是我写的太好还是黑社会这个词太神奇,居然可以让完全不同世界的两种人形成一致的读书品味。

  我也想不通。

  不管怎么样,在我心里有段时间,多少憋着一口气,都恨不得不写任何一丝有关于军人打流的事情出来。

  三天前,写完皮财鱼的出现之后,我知道我一定躲不开了,不想写还是必须得写了。

  因为现实早已发生,故事仍在继续。

  军人在接下来的这段故事里面占据了极为重要的位置,虽然这个现实中存在的军人并不像其他小说中的那么牛逼,那么能打,那么武功盖世,宝典葵花。

  但他却真真实实曾经是个军人,也真真实实是个流子。

  那么我们就开始这个故事吧。

  在廖光惠开业庆典那天,皮财鱼上门贺喜的时候,我就隐隐感觉出了他们两人之间隐藏在一团和气之下的风雷暗涌。

  于是,从那天开始,我就在耐心等待机会,一个也许可以让我名动全市的机会。

  回想起来,我并没有等太久,确切地说,一个月不到,机会就来了。

  送机会上门的正是一位军人,一位曾经的军人。

  当我正式接手廖光惠的迪厅生意,成为了负责人之后,我很快就接触到了一个非常新鲜的名词漫摇吧。

  真正的漫摇吧也许有属于它自己原本的含义,但是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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